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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348】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否需要诉讼,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1个月前 (06-19)工程法律


问: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这样的法定优先受偿权,需不需要通过诉讼?能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答: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一种法定优先权,该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据此,优先受偿权本身并非一定要通过诉讼确认。至于能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则要看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事实是否经过司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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