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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律问答199】对施工中形成的签证,已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是否还要进行审计?

1年前 (2024-06-19)工程法律
在工程施工项目中,双方为解决施工期间的费用、工期等变更问题常会形成现场签证。当这些签证内容通过补充合同形式予以确认后,是否仍需接受审计监督成为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焦点。本文针对该问题展开分析,从法律法规与合同约定两个层面进行解读,指出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其与审计程序之间的关系。文章通过典型案例说明,已合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一般具有约束力,但若涉及使用国有资金或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的,仍需遵循审计要求。本问答为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防范结算风险,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工程法律问答199】对施工中形成的签证,已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是否还要进行审计?


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当事人之间结算的依据,甲、乙双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已经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是否还要进行审计?

答:问题所述的补充合同是合同双方对签证内容协商一致的体现,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应该对双方产生约束力。已经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的签证,表明当事人双方对签证的内容已经进行了认可,达成了一致意见,属于当事人已经没有异议的内容。因此,如果该补充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没有相反证据,就不应对补充合同已经确定的工程签证内容重新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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