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法律 > 正文内容

【工程法律问答89】媒体报道建设单位经营存在欺诈,承包方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4-06-19 11:26工程法律
本文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争议展开,探讨当媒体曝光建设单位存在经营欺诈行为时,承包方是否具备单方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通过法律条文解读和典型案例分析,文章梳理了合同解除的法律要件与实务考量,为相关从业者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与风险应对思路。
【工程法律问答89】媒体报道建设单位经营存在欺诈,承包方是否可以因此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问:我公司承建的一私立医院的门诊楼项目,合同约定我方要垫资,现在刚进场施工不久,该医院就因存在大量弄虚作假,欺骗病人等行为而被报纸、电视、网站曝光。从报道可以看出该院从院长到医生的所谓的称号、荣誉、头衔全是假的,将小病说成大病,将没病说成有病欺骗病人。经曝光后,医院经营不好。问:我公司目前应该怎么去做,可否以“不安履行抗辩权”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合同?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这个问题很有意思,首先,作为承包人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考虑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可以直接以不安抗辩权来申请人民法院来解除合同。不安抗辩权规定在《合同法》的第68条,《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适用这一条时一定要注意,该条适用的前提条件是,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具有该条规定的四种情况,也就是说必须是具有确切的证据,而不是猜测或随意推断。从问题所述的情况来看,该家医院确实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但报纸、电视、网站的报道只能作为一种传来证据,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也就是说,报纸、电视、网站报道的内容并没有得到证实,因此,如果要提起不安抗辩权仅仅凭报纸、电视、网站的报道是不够的,还应该另外再搜集其他的证据。

即使在不安抗辩权成立的前提下,承包人也不能直接以不安抗辩权来主张解除合同。因为法条中讲的“中止”而不是终止。中止是暂停即停工,而解除合同则是终止合同。因为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事由并不是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按照《司法解释》第9条规定的承包人的解除权来看,只有在发包人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承包人才有权解除合同:(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而可以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事由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承包人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或拒绝提供,这时按照《合同法》第69条规定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免责声明:本站下载资源收集于网络及用户上传,只作为工程相关同行的交流学习之用,严禁用于商业用途,并于24小时内删除,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请购买正版授权并合法使用。若本站发布的内容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联系站长删除,我们将及时处理。

本文链接:https://www.gczjtool.cn/post/235.html

分享给朋友:

评论列表

湖南网友57226
湖南网友57226
2025-02-20 03:08

报道欺诈影响信任基础,确实可能构成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甘肃网友43031
甘肃网友43031
2025-08-14 23:13

这个得看具体合同条款,光有报道不一定够,还得有法律依据才能解除合同。

福建网友67102
福建网友67102
2026-03-01 11:18

这种情况要看欺诈和项目本身有没有直接关系,一般不能随便解除合同。

广西网友57703
广西网友57703
2026-03-26 13:43

这要看具体情况,单凭媒体报道还不足够,关键得看欺诈是否影响合同履行。

安徽网友80896
安徽网友80896
2025-02-06 08:13

这个要看具体欺诈是否影响履约能力,不能报道一出来就急着解约

上海网友89784
上海网友89784
2025-01-31 21:07

不能随便解除,得看欺诈是否影响合同履行,否则可能要担违约责任。

四川网友34123
四川网友34123
2025-08-04 12:18

关键要看承包方是不是已经受到了欺诈影响

广西网友57412
广西网友57412
2025-07-20 11:54

得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约定,单纯媒体报道还不构成法定解除条件。

四川网友24756
四川网友24756
2024-08-06 00:11

这种情况要具体分析,光凭媒体报道不一定够,还得看对合同履行有没有实质影响

安徽网友37098
安徽网友37098
2025-10-03 10:23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主要看欺诈是否影响合同履行。

江苏网友88243
江苏网友88243
2024-09-01 12:54

这种情况属于法定解除范畴,需要结合具体欺诈行为对合同履行的实质影响来判断,不是有报道就能单方解约的。

发表评论

访客

看不清,换一张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