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律问答125】对甩项验收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本文围绕工程实践中常见的“甩项验收”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系统分析了如何合理确定此类工程的竣工时间。文章阐述了甩项验收的法律性质及其对工期认定的影响,指出在部分工程未完工但已投入使用的情况下,需依法区分不同情形作出判断。同时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说明了按合同约定、实际交付使用、竣工验收合格等多种认定标准的适用条件,为工程参与方处理类似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全文内容翔实、逻辑清晰,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法律从业者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问:对甩项验收工程,竣工时间如何确定?
答:通俗地说,甩项是部分通过验收先行交付使用,未通过验收的部分工程甩下,等到符合条件时再验收。甩项也即部分交工。甩项在示范合同文本第32条第7项有规定:“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至于在甩项交工时,其竣工时间如何确定,我认为,既然是部分竣工通过验收,那么竣工也只是部分工程竣工,能够确定竣工交工的部分工程,以甩项协议签署的时间来确定这部分工程的竣工时间,而对于整个工程而言,其全部竣工时间,应以甩项的工程另行通过办理竣工验收的时间来最终确定。至于如何认定具体竣工日期,前面已作答复,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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